1 地塊概況
隆化縣安州街道下甸子村1號地塊位于河北省承德市隆化縣安州街道龍驤東苑小區(qū)東側;地塊東至下甸子村,西至龍驤東苑小區(qū),南至下甸子村,北至空地及隆化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中心坐標為東經117.75257°,北緯41.30815°,占地面積10971.43m2(合16.46畝)。本地塊東部2018年2月前一直為農用地,種植玉米等農作物,2018年2月至今為林地;西部2024年7月之前一直為村民自建房,2024年7月至今自建房已拆除,現(xiàn)狀為閑置空地;兩部分前期為同一地塊并在2009年作為存量土地進行了征收,歷史上未進行過任何工業(yè)生產活動。
本項目地塊當前用地性質為儲備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人為隆化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地塊原用地性質為村集體用地,規(guī)劃用途為居住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為確保項目地塊土壤環(huán)境質量滿足規(guī)劃用途的要求,開展了本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2 污染識別結論
通過現(xiàn)場踏勘、調查訪問,收集地塊現(xiàn)狀和歷史資料及相關文獻,分析地塊內現(xiàn)狀及歷史污染物排放的可能性,本地塊主要考慮歷史上耕種過程中化肥、農藥的使用對土壤造成的痕量污染物累積,潛在污染因子主要考慮為重金屬、有機氯農藥,需進行驗證性取樣。地塊周邊中國石化下甸子加油站單層儲罐時期儲罐泄露可能通過地下水遷移對本地塊地下水環(huán)境產生石油烴的影響。
3 現(xiàn)場采樣和檢測
我單位于2024年9月7日至9月8日對項目地塊進行了鉆探采樣,地塊采用系統(tǒng)布點法共布設6個土壤采樣點位,共采集土壤樣品18組,另有2組現(xiàn)場平行樣。
本項目調查采樣全部由我單位技術人員根據制定的采樣方案進行。本項目采集的所有土壤樣品全部由經計量認證合格的河北百潤環(huán)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實驗室進行檢測分析,目前已提供了全部檢測樣品的檢測報告及質控報告。
4 地塊污染狀況分析
根據地塊土壤樣品檢測結果,地塊內測定的6個采樣點位18個樣品中,有檢出因子為pH、6項重金屬(砷、鎘、銅、鉛、汞、鎳)、石油烴(C10-C40)。除pH外其他有檢出因子的檢出濃度水平均低于本項目所選用篩選值??傮w分析認為本地塊歷史活動未對地塊土壤環(huán)境造成明顯污染。
5 調查結論
綜合檢測結果,地塊內所有土壤樣品的檢測結果均滿足《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標準。隆化縣安州街道下甸子村1號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啟動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本地塊調查工作到該階段(技術路線第二階段)結束。本地塊土壤環(huán)境質量達到一類用地標準,因此本地塊可作為居住用地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