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縣安州街道下洼子村(隆資規[2024]9號)地塊位于河北省承德市隆化縣安州街道下洼子村,占地面積7982.73m2(約合11.97畝)。地塊東至下洼子村、南至隆化縣奧體中心、西至隆化縣中醫院及隆化縣汽車站、北至隆化縣汽車站及國有建設用地,地塊中心坐標為117.72703°E,41.32789°N。地塊2010年之前為下洼子村農用地,主要種植玉米等;2011年為閑置荒地;2012年至2024年作為奧體中心體育場使用,隆化縣奧體中心租用該地塊并建設奧體中心道路、綠化、足球場,建設過程不涉及地下擾動及建設建(構)筑物;隆化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已對該地塊進行收儲,用地性質變更為國有建設用地;地塊內足球場停用,2024年7月開始作為親子樂園(游樂場)使用至今,親子樂園僅在地表鋪設塑膠草坪,放置娛樂設施,未對地下土壤進行擾動。
隆化縣安州街道下洼子村(隆資規[2024]9號)地塊原用地性質為農用地,當前用地性質為國有建設用地,規劃用途為醫院用地,屬于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依據相關法規要求,需要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保滿足用地的要求。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則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前期污染識別表明,本項目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均不存在對項目地塊造成污染的潛在污染源,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在第一調查階段完成后結束。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居住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