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調查結論
1.1 地塊概況
吳橋縣公安局訓練場地建設項目未劃撥地塊位于河北省滄州市吳橋縣公安局北側,占地面積677m2(約合1.02畝),共分為兩個地塊,其中地塊一位于訓練場西北角,占地面積為676m2。地塊二位于訓練場東北角,占地面積為1m2,兩個地塊歷史均為農用地,主要種植玉米和小麥。
吳橋縣公安局訓練場地建設項目未劃撥地塊原用地性質為農用地,規劃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依據相關法規要求,需要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保滿足用地的要求。
1.2 地塊污染識別結論
綜合判定,本項目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均不存在對項目地塊造成污染的潛在污染源,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在第一調查階段完成后結束。
1.3 地塊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則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前期污染識別表明,本項目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均不存在對項目地塊造成污染的潛在污染源,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在第一調查階段完成后結束。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