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塊概況
肅寧縣2023年度第五批次建設用地2號地位于肅寧縣萬里鎮岳家莊村,總占地面積39963m2(約合59.94畝),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5.877805°,北緯38.325027°。地塊東至岳家莊村,南至果園,西至果園,北至河北新日電力設備有限公司。地塊歷史上為果園和養殖區,果園主要種植梨樹,養殖區主要養殖豬、羊、雞、鴿子等家畜家禽;2022年征地后荒廢,現狀為閑置空地。
本項目地塊歷史上及當前用地性質為農用地,根據《肅寧縣萬里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地塊用于京雄商高鐵建設項目肅寧段萬里鎮拆遷戶安置區,規劃用途為農村宅基地(用于雄商高鐵建設項目拆遷戶安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為確保項目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規劃用途的要求,開展了本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2 污染識別
(1)地塊內污染識別
通過現場踏勘、調查訪問,收集地塊現狀和歷史資料,分析本次調查地塊的土地利用歷史,初步認為地塊內A-F區域歷史上為養殖場和養殖坑,主要養殖豬、牛、羊、鴿子,養殖廢水排入養殖坑,養殖糞便可能通過雨水淋溶等對區域土壤環境產生氨氮、重金屬(鉛、鎘、銅等)的影響;地塊內除A-F區域外其他區域為農用地,農用地歷史耕作中不可避免地會用到化肥和農藥,從而造成痕量污染物的累積,可能對區域土壤環境產生重金屬(砷、鉛等)、有機氯農藥的污染。
地塊內東北角和西南角堆有0.8m左右厚度的外來土,根據岳家莊村委會相關負責人的訪談可知,外來土為雄商高鐵橋墩建設過程清挖下的堆土,來源為周邊農田。根據雄商高鐵走向,占用區域均為農田和居民區,岳家莊村還未拆遷,本地塊堆土來自附近農田。堆土外運來的時間約為2023年8月,養殖戶已于2022年搬遷完畢,因此堆土不再考慮養殖糞便的影響,主要考慮農田耕作可能產生重金屬(砷、鉛等)、有機氯農藥的污染。
(2)地塊周邊污染識別
地塊周邊1km范圍內歷史及現狀主要為河北新日電力設備有限公司、岳家莊倒毛廠、紡織廠、冷庫、油井、河北萬里舞臺幕布有限公司,分析認為倒毛廠、紡織廠、冷庫、舞臺幕布廠生產過程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不會對地塊產生影響;河北新日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焊接過程中產生的重金屬(砷、鉛、汞等)可能通過大氣沉降進入本地塊;油井在開采及設備維修更換過程中可能因管道及設備的跑冒滴漏對油井及周邊土壤造成潛在污染,潛在污染因子為石油烴。
3 現場采樣和檢測
本項目土壤質量狀況調查階段土壤的采樣工作于2023年11月09日至11月10日進行。現場共設置13個土壤采樣點、4個基坑側壁采樣點和4個堆土采樣點,共采集49組樣品,另5組平行樣。全部交由河北百潤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實驗室進行化驗分析。
本項目調查現場采集的土壤全部交由河北百潤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實驗室進行化驗分析,目前實驗室已提供了全部檢測樣品的檢測報告及質控報告。
4 地塊土壤檢測結果分析
根據本地塊內部土壤樣品和外來堆土土壤樣品分析,地塊內所有檢測的土壤樣品中六價鉻、VOCs、SVOCs、六六六、滴滴涕均未檢出;所有土壤樣品重金屬(除六價鉻外)因子均有檢出,但各檢出因子的最大濃度均未超過本地塊土壤調查所選用的篩選值,分析認為檢出結果位于同一濃度水平。
地塊內土壤樣品中氨氮有檢出,污水坑坑底S4點位0.3m和1.4m處氨氮較其他樣品明顯偏高,分析可能是養殖廢水污染物滲漏累積造成的,但檢出濃度低于一類篩選值,最大占標率為21.88%,且養殖場污染源已切斷,不會繼續污染,分析認為不會對人體造成污染;石油烴(C10-C40)檢出最大占標率為7.99%,遠低于項目選用的篩選值,分析認為油井開采未對本地塊土壤環境造成明顯的石油烴(C10-C40)的污染。
5 調查結論
根據本項目地塊土壤樣品檢測結果的統計分析,本項目土壤監測結果均未超出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所用的篩選值,因此對未來居民不存在健康風險,整體認為地塊無需啟動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本地塊調查工作到該階段(技術路線第二階段)結束。該地塊用地性質規劃為農村宅基地,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進行評價,根據監測結果分析,本地塊達到一類用地標準,因此本地塊可作為居住用地安全利用。